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还丙的欠

shuhaiku2019-12-17  37

问题 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还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丙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甲B、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C、丙起诉甲以50万元为限D、丙的起诉费用由自己承担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注:此知识点在第四版新教材中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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