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甲公司自乙公司购买500吨大豆,合同显示,甲公司须在3个月内支付2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4个月内分4批交付大豆,由乙公司负责运输。...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2019年2月,甲公司自乙公司购买500吨大豆,合同显示,甲公司须在3个月内支付2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4个月内分4批交付大豆,由乙公司负责运输。2019年2月27日,乙公司运送第1批30吨大豆至甲公司所在地,但因甲公司暂无闲置仓库,要求乙公司晚2天卸货。乙公司将该批大豆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提存当日,突降大雨,导致约有10吨大豆遭受不同程度损失,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019年3月15日,乙公司将第2批100吨大豆交付丙公司运输,但因丙公司途中遭遇山洪致火车脱轨,100吨大豆全部毁损。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返还2万元运费。
2019年4月,乙公司证实甲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破产风险,遂通知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找到丁公司,丁公司以其价值1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债务设定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1.2019年2月,乙公司将第1批大豆提存,有关提存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公司已完成交付
B.乙公司应构成违约
C.提存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D.所受损失由乙公司赔偿
E.乙公司不承担该批大豆损毁灭失的风险责任

答案AE

解析因迟延受领等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向有关机关提存标的物。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选项A正确);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应由甲公司承担,选项C错误)。乙公司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公司承担,因此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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