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应承担的法律责

shuhaiku2019-12-17  21

问题 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②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 A.①②③④B.①④C.①③D.①②④

答案C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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