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美国美利公司签订了出口巴旦木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

昕玥2020-05-20  15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美利公司签订了出口巴旦木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付。交货时甲公司因库存三级巴旦木缺货,便改装二级货,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项批货物的品级与信用证规定的三级品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美利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接受甲公司所交的二级货,并主张甲公司应承担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下列哪一选项表述是不正确的?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B.甲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甲公司应承担责任C.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D.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中国甲公司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对以下情况免责,简称银行审单中的"四不管"单据;银行只对单据表面真实性作形式上的审查,对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不作实质性审查,若单证不符,即可拒绝付款;不管货物。银行对单据中货物的描述、价值及存在情况概不负责;不管买卖合同。信用证开出后,对于买卖合同的内容的变更与修改乃至撤销,除非通知银行,否则银行一概不予考虑;不管买卖双方的资信与履约情况如何。信用证开出后,银行只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对买卖双方、运输行、保险人等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或履约情况概不负责。故A项正确,C项错误。因美利公司购买三级巴旦木有特殊用途,甲公司所发货为二级,与合同不符,对给美利公司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应承担责任。故B项正确。信用证是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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