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筒体结

昕玥2019-12-17  8

问题 (二)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筒体结构,外装修为单 元式玻璃幕墙和局部干挂石材。场区自然地面标高为-2.00m,基础底标高为-6.90m,地 下水位标高-7.50m,基础范围内土质为粉质黏土层。在建筑物北侧,距外墙轴线2.5m处有一自东向西管径为600mm的供水管线,埋深1.80m。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相关人员确定了基础及结构施工期间的总体部署 和主要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依据合同约定采用专业分包;底板施工前,在基坑外侧将起重 机安装调试完成;结构施工至地上8层时安装双笼外用电梯;模板拆至5层时安装悬挑卸料. 平台;考虑到场区将来回填的需要,主体结构外架釆用悬挑式脚手架;楼板及柱模板釆用 木胶合板,支撑体系,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核心筒釆用大钢模板施工。会后相关部门开始了 施工准备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施工单位根据工作总体安排,首先将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确认。随后施工单位陆续上报了其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事件二:地下1层核心筒拆模后,发现其中一道墙体的底部有一孔洞(大小为0.30mx0.50m),监理工程师要求修补。事件三:装修期间,在地上10层,某管道安装工独自对焊工未焊完的管道接口进行施 焊,结果引燃了正下方9层用于工程的幕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所幸正在进行幕墙作业的 施工人员救火及时无人员伤亡。事件四:幕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单元式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变形缝及墙体转角 构造节点进行了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疑。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需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①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③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④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⑤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⑥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⑦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⑧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⑨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⑩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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