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学历提升
下列情况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A.甲某与其15周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1台彩电 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运输毒品 C
下列情况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A.甲某与其15周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1台彩电 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运输毒品 C
admin
2020-12-24
70
问题
下列情况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
选项
A.甲某与其15周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1台彩电
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运输毒品
C.丙某被他人诱骗一起实施一次爆炸行为
D.丁某教唆、利用一精神病患者杀死了自己的情敌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这些条件(刑事责任年龄没有最高的限制),构成共同犯罪。A项中由于15周岁的人不属于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范围、D项中精神病患者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故A、D两个选项均不符合主体条件,甲某和丁某均属于间接正犯,行为人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中由于丙某是被他人诱骗,共同行为人之间不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8。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Ar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有关规定,当证券交易所在円常监控中发现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时,应该报送给()。A.中国证监会B.中国证监会在基金公司注册地的派出机构C.中国证监
下列不属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责的是()。A.对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进行监管B.对投资者买卖基金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C.对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
以下哪项活动不是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方证监局主要负责的?()A.对基金销售行为、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B.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管C.对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不包括()。A.办理基金备案B.监督检査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C.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D.依法办理非公开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禁止的行为不包括()。A.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B.未依法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决议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C.要求
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不包括()。A.对市场准入的监管B.对基金管理人外部治理的监管C.对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D.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
我国政府基金监管的行政法律关系范畴不包括()。A.监管对象是行政主体B.政府基金监管机构是行政主体C.政府基金监管机构所采取的监管手段和措施是具体行政行为
()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权,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A.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A.律师事务所B.基金托管人C.基金代理销售机构D.会计师事务所
离任审计报告的评估结论至少应当包括()。A.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B.本人是否涉及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经营中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关联交易
随机试题
大连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城市,其率先在全国成功注册的城市旅游形象品牌是( )。
()是历史最为悠久,也是最受到人们关注的医学伦理关系。 A.医患关系 B.医
受甲公司委托,乙锅炉压力容器检则检验站委派具有检验资格的张某,到甲公司对一20
船舶的航行性能是指船舶在水中平衡和运动的规律,通常包括( )。
女,22岁。妊娠34周,剧烈头痛并抽搐1次。查体:BP180/120mmHg,全
计算某水电厂低压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 同上,由厂用电变压器供给的短路冲击电流
重视家庭教育的基本理由是( )。 A.家庭是人生的第一站,是个体社会化的奠基教育 B.家长最关心孩子,有利于孩子把精力用于学习上 C.家庭教育可以...
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体系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这遵循的是()。A.直观性原则B.启发性原则C
手少阴心经的郄穴是A:阴郄B:少泽C:神门D:少海E:通里
患者男,56岁。充血性心力衰竭,心率长期维持在100—110次/分,口服地高辛0.25mg,1次/日,治疗2周后心率无明显下降。为了控制心率应首选的措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