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A.构成故意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A.构成故意
admin
2020-12-24
33
问题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选项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AB项,甲投毒的对象是交售粮站的稻米,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甲只有投毒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构成盗窃罪要求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所以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用作饵料,用来毒麻雀的,由于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故AB项错误。 CD项,甲毒死麻雀的行为,没有侵害被刑法保护的法益,故不成立犯罪。甲将有毒的麻雀作为食品售予他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秩序,成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兜底”罪名,在其他罪名能够解决问题的时候,不可以使用此罪名。故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X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B.乙
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2013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1年2...
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哪些案件需要进行集中管辖?()A.在中俄边境的中国公民李某与俄公民萨沙的贸易合同纠纷B.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C.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甲国人弗雷德因一起侵权案在中国法院涉诉,弗雷德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分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院可根据中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中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
随机试题
地基容许承载力越小,所需要的基底面积就越小。()
关于颈部淋巴结检查,哪一项是错误的 A.患者应取坐位 B.检查者应站在其右侧
红细胞数降低的程度比血红蛋白更显著,最可能的诊断是 A、失血 B、再生障碍
隔离开关导电回路长期工作温度不宜超过85℃
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买卖()开始的。
以下( )不属于对高中美术教科书编写的要求。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必须通过的强制认证是
同一批进口货物,涉及()的,应分单填报。 A.多个商品编号B.多份提单C
在动作电位的形成过程中,膜内带正电膜外带负电为A:除极B:复极化C:反极化D:极化状态E:超极化
管饲要素饮食输入时不正确的措施是A:从低浓度开始逐渐递增B:液量从少量开始,速度从50ml/h开始C:温度不可过高,维持在38℃左右D:保证营养液及输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