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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昕玥
2020-05-20
243
问题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选项
答案
D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释。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主要包括:文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饵释、客观目的解释等。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法律解释存在位阶关系,但其中位阶关系不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依位阶关系不能得以终局确定个别解释方法的重要性,重要性如何很大部分取决于其将造成如何的法律后果,D项错误。李某是受到伤害的个人,不具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所以其作出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A项正确。李某根据法条规定,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是属于对法律本义的解释,属文义解释,B项正确。法官在依据第7条第1款解释法律的时候,结合了该法的第7条第2款,联系了此法条与彼法条的相互关系,属于体系解释,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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