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昕玥
2020-05-20
287
问题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选项
答案
D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释。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主要包括:文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饵释、客观目的解释等。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法律解释存在位阶关系,但其中位阶关系不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依位阶关系不能得以终局确定个别解释方法的重要性,重要性如何很大部分取决于其将造成如何的法律后果,D项错误。李某是受到伤害的个人,不具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所以其作出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A项正确。李某根据法条规定,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是属于对法律本义的解释,属文义解释,B项正确。法官在依据第7条第1款解释法律的时候,结合了该法的第7条第2款,联系了此法条与彼法条的相互关系,属于体系解释,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aR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感染性休克病人应用糖皮质激素的依据与方法,不正确的是 A.糖皮质激素可以稳
根据五行学说,下列不属肝病主要诊断依据的是 A.面现青色 B.两目干涩 C
患者,男,65岁,在某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事故而致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
患者,男,49岁。劳累后发作胸痛,疑为心绞痛,其心电图依据是 A.窦性心动过速
急性糜烂性胃炎确诊的主要依据是 A.X线胃肠钡餐检查 B.胃液分析 C.上
传染病的诊断依据为 A.临床表现,病原学检查 B.疫苗注射情况,病原学检查
多发性骨髓瘤诊断依据之一是血清蛋白电泳图谱中出现 A.α2球蛋白↑ B.γ
评价一个方剂优劣的主要依据是 A.药味组成的多少 B.方中所用药物的贵贱
分离纯化蛋白质可用离子交换层析法,其原理是依据 A.蛋白质的溶解度不同 B.
早期诊断双胎妊娠最可靠的依据 A.B型超声检查 B.多普勒胎儿仪检查 C.
随机试题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
连续X线在物质中的衰减特点是 A.平均能量提高、能谱变宽、线质提高 B.平均
横向承重体系荷载的主要传递路线是()。
马歇尔试件成型过程中,需要加热的器件有()。
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
患者,女性,66岁。情绪激动后突感剧烈压榨性胸痛、呕吐伴窒息感2小时入院。护士在
健康教育计划实施质量控制的方法不包括
关于支气管哮喘发作的临床表现,下列哪项不正确?
患者,男,22岁,2周前外伤致上前牙两枚缺失。曾于外院行"上唇缝合",已拆线。现上前牙不能咬物,无自发痛。检查:右上1,2缺失,牙槽窝未痊愈;左上1松...患者
施工时所用的小型砲块和产品的龄期不得小于多少天? A.7B.14C.28D.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