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涉嫌恐怖活动犯罪,但由于其正在怀孕,某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shuhaiku2019-12-17  28

问题 甲(女)涉嫌恐怖活动犯罪,但由于其正在怀孕,某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监视居住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要离开其指定居所,去其父母家,应经公安机关批准B.甲要离开其指定居所,去其父母家,应经人民法院批准C.甲要会见其律师李某,应先取得公安机关的许可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人民法院保存

选项

答案A

解析考点: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讲解:《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人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见,批准机关是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而非决定机关(法院),A正确,B、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 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侦查阶段,恐怖活动犯罪等三类案件的会见要经过许可,本题巳经进入审判阶段,因此,律师会见不需要在经过侦查机关许可,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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