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1.项目概况 2015年10月8日,A公司与建工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项目概况 2015年10月8日,A公司与建工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tikufree
2020-05-20
32
问题
1.项目概况2015年10月8日,A公司与建工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某商用建筑土建施工由建工B公司承包建筑面积为11.5×104m2。2016年9月25日项目主体结构封顶。项目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2台,施工升降机2台,推土机2台,挖掘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2台,木工加工机械1台,钢筋加工机械1台,砂轮锯1台,氧气、乙炔气瓶若干。2.事故经过一日,建筑工地代班长孙某向副工长崔某提出,晚上回楼抹地面,需在四楼安装照明灯,崔某表示同意。当时,担任工地电工任务的张某家中有事离开工地,并向崔某表示由宋某代替其电工工作,崔某表示同意。当日下午,宋某在安装线路灯具时,为了固定灯具,使用钢筋支护灯具。安装好后,宋某推闸灯亮即离开工地。民工杜某在作业时,不慎碰到灯具外壳(铁盒)触电身亡。3.事故原因(1)违反规定,焊工代替电工操作。按照规定,电工经过考试合格以后取得电工资格才能上岗作业。宋某身为焊工,领导没有安排他代替电工工作,但当电工张某委托他时,他竟满口答应,代替电工工作。(2)违反操作规程。电线不能用导电物体作支护和护罩,宋某违反安装技术规程,用钢筋支护灯具,用铁盒作灯具外壳,致使杜某作业时,触电身亡。(3)领导负有一定的责任。按规定工地须配专职电工。领导只是委派没有电工资格的电焊工张某担任电工工作。张某因事离开工地时,又擅自委派电焊工宋某,宋某安装四楼照明灯时,副工长崔某知道此事,也没有制止。因此,领导对这起事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选项
1.唐某是该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之后又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造成10人死亡,唐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唐某刑满释放后就业的限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五年后可以从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B.五年后可以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C.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D.终身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E.五年后可以担任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答案
B
解析
【解析】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ei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计算应纳税额时,下列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
下列各项中,其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是()。
上市公司有下列哪些情形,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可
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腹行作保证人的是()。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的租赁合同中,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关于合同的履行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关系,可以把合同分为( )。
按CFR、CIF术语成交,合同中只规定装运期或交货日期,而按CPT、CIP术语成
随机试题
患儿,10岁,因前牙颜色异常就诊,婴幼儿期曾服用四环素类药物。检查:前牙呈浅灰色
X线平片、B超不能确诊是否有膀胱结核时可以选用的辅助检查是 A、逆行肾盂造影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使用前已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了抽检试验并表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经验,结合有关理论与规定,制定一些供内部使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
菲律宾被()统治长达300多年。
26岁女性,结婚3年未孕。幼年曾患肺结核。妇科检查:子宫略小,后位,活动差,双附
DRIs是应用于健康人的膳食营养标准,也是为患有营养缺乏病的人设计的营养补充标准
护士工作装的最基本要求是A.简约朴素B.干净整齐C.线条流畅D.搭配协调E.端庄大方
心血瘀阻见A.面色淡黄枯无光泽B.面黄虚浮C.面黑而干焦D.面黄而晦暗如烟熏E.面色口唇青紫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不同点表现在()。A.两者的调控目标不同B.两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起的作用不同C.两者对需求调节的作用方向不同D.两者在扩大和紧缩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