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

昕玥2020-05-20  32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A.5.33B.8C.10.67D.16

选项

答案C

解析(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则甲企业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6×100÷(100+200)=5.33(万元);(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6-5.33=1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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