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
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
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

答案D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七条: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本题为不当得利之诉,法律适用的第一顺序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选项ABC均错误。若当事人双方没有意思自治,第二顺序是当事人双方共同经常居所*法,但本案当事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和甲国,第二顺序无法确定法律适用;第三顺序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本案不当得利发生地是甲国,因此若没有意思自治,本案纠纷应适用甲国法,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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