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B.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主要是便于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B.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主要是便于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
C.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使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数量保持相等
D.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其恒定性,不能随着社会法制状况的改变而调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部门的划分。划分法律部门有客观依据,因为社会关系的领域,以及调整该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法律部门的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人们对法律部门的划分不是机械地描述,而是能动地反映,因此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A项正确。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使人们能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本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而不是便于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B项错误。法律部门的划分也坚持平衡原则,即划分部门法应当注意各种部门法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但不是使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数量保持相等。法律部门的划分也坚持发展原则,法律部门的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法律部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可能不断出现新的法律、法规,因而法律部门也可能不断发展,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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