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

shuhaiku2019-12-17  23

问题 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

选项 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商家对所售产品的产品质量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商品的使用者应享有与商品购买者相同的权利。此种情况类似于王某是陆某的朋友,电饭锅是陆某送给王某的礼物,王某就享有与陆某相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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