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

昕玥2020-05-20  17

问题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关于该保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C: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D: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E: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DE

解析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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