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

shuhaiku2020-05-20  11

问题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选项

答案A

解析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这是一种习惯权利,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BC正确。该权利不属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而应归入人身权的范畴,故A错误。法律适用过程就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即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过程,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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