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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迫。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迫。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
shuhaiku
2019-12-17
53
问题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迫。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CD
解析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人与侵权人的责任分担【详解】丙被小偷甲撞倒而摔成重伤,小偷甲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没有疑问的,A项正确。对于B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商场地面湿滑,说明商场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商场应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选项的表述正确。对于C项,乙对丙的损害不存在过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所以乙不需要补偿丙的损失,C项的表述错误。B项正确则D为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D。【陷阱】本案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条和第10条的规定。甲和商场非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条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显然甲和商场的侵权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丙的损失是二者侵权行为的共同结果,所以本案也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甲和商场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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