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不计数额,下列选项中成立诈骗罪的有:A.甲在超市捡到一顾客的取包牌后,拿着取包牌从超市保管人员处将一支皮包取出 B.乙使用伪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通过高速路口使
不计数额,下列选项中成立诈骗罪的有:A.甲在超市捡到一顾客的取包牌后,拿着取包牌从超市保管人员处将一支皮包取出 B.乙使用伪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通过高速路口使
admin
2020-12-24
73
问题
不计数额,下列选项中成立诈骗罪的有:
选项
A.甲在超市捡到一顾客的取包牌后,拿着取包牌从超市保管人员处将一支皮包取出
B.乙使用伪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通过高速路口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免除通行费
C.丙将儿子从岳父家中接回,然后给岳父打电话声称“儿子被绑架,需要5万赎金”。岳父听后赶紧往其卡里打入5万元
D.丁没有支付嫖宿费的意思,欺骗卖淫女使之提供性服务后离去
答案
ABC
解析
A项中,甲成立诈骗罪。虽然被害人与被骗人不属于同一人,但是被骗人具有处分被害人财物的事实上的地位,因此,甲的行为属于三角诈骗,成立诈骗罪。 B项中,乙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财产性利益的情形,成立诈骗罪。 C项中,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了岳父的数额较大的钱财,成立诈骗罪。 D项中,丁的行为属于通过欺骗方法使他人免除非法债务,卖淫女不存在财产损失,因此丁不成立诈骗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n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美容店为庆祝开店2周年举行酬宾活动。新老顾客接到酬宾活动的宣传之后纷纷前来,致使美容师紧缺。故甲向乙劳务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其派来的员工具有中级美容师的资...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
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
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B.对专门性问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
某死亡赔偿案件,二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错误(数学上的错误),导致总金额少了7万余元。关于二审法院如何纠正,下列哪一选项...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A.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生,也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B.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随机试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招标投标争议的民事诉讼第二审普通程序的表述中,
共用题干 2013年9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甲公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个人贷款推行贷审分离的作用不包括()。A.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B.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C.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D.避免前台部门权
有学者在对一些成功的女性秘书调查研究中表明,女性秘书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和敏锐的现代眼光,而且她们具有娴熟的公关技巧。正是因为她们具有上述两大优点,使她们在...
慢性骨髓炎骨膜反应的X线表现是A.袖口状B.葱皮样C.花边状D.放射状E.与骨皮质表面平行的线状阴影
肱骨外科颈骨折易并发A.腋神经损伤B.肱动脉损伤C.尺神经损伤D.桡神经损伤E.正中神经损伤
主要用于吗啡、哌替啶急性中毒解救的是()。A.双解磷B.亚硝酸钠C.盐酸烯丙吗啡D.谷胱甘肽E.乙酰胺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基金会类型的为()。A.公募基金会B.非公募基金会C.单位性公募基金会D.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甲企业系金屑铝开采企业,2010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