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关于李某、阮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关于李某、阮
Freeti
2019-12-17
35
问题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关于李某、阮某的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B.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最高法解释》第401条第i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第3款规定,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尽管该条并没有直接规定外籍被告人有权使用本国语言,但可以理解为无论外籍被告人是否能够使用中文交流,法院都应当提供翻译,除非他本人拒绝并出具书面声明。既然需要翻译,这就完全可以说明了外籍被告人有权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因此A选项正确。同时,该解释第401条第2款还规定,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外国籍当事人不通晓中文的,应当附有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可见外文译本是应当而不是可以附有,因此B选项错误。该解释第402条规定,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或者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同时,根据该解释第35条的规定,被告人委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担任辩护人的,如果该辩护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综合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的辩护人有两大类,一类是律师,另一类是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如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则只能委托中国律师;如委托非律师作为辩护人,则该辩护人有可能是外国人(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因此C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后的《最高法解释》取消了原解释第317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的规定。因此,可见,D选项不再有考查意义,不予评价。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A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关于上海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上海市接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2012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2011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关于上海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2012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2011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上海市接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关于上海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2012
随机试题
额窦炎引起的额叶前段脑脓肿的首发症状常为 A.性格改变或后天获得性复杂动作障碍
下列病原为革兰阴性球菌的是 A.淋病奈瑟球菌 B.葡萄球菌 C.肺炎球菌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年度终了注销额度后,次年恢复额度时无须进行账务处理()。
某油田10月共计开采原油8000吨,当月销售原油6000吨,取得销售收入1800
下列哪项是开放性气胸的主要病理生理变化
国防观念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对国防建设的目的、内容、途径和重要性等问题的认识,它鲜
2,3,8,27,( )。 A.112 B.110 C.90 D.81
对货物类快件中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报关时应提交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洪希同学在学习世界现代史中,发现有些国际组织至今还在发挥重要作用,有的国际组织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今天看来,已经成为历史名词的国际组织有()。 ①国际联...
治疗呕吐脾胃阳虚证,首选的方剂是A:香砂六君子汤B:参苓白术散C:七味白术散D:理中汤E:黄芪建中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