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于 2015 年 3 月于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退休,在 2016 年 5 月,他可以从事哪一行为:A.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admin2020-12-24  32

问题 张法官于 2015 年 3 月于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退休,在 2016 年 5 月,他可以从事哪一行为:

选项 A.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B.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中进行辩护
C.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D.以朋友身份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B

解析《法官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A、C 错误;《法官法》第 17 条第2 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 错误;但是离任法官可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为被监护人进行辩护,B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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