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筹划实施管理层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昕玥2019-12-17  19

问题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筹划实施管理层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Ⅰ.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Ⅱ.本次收购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Ⅲ.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Ⅳ.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Ⅴ.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以不用监事会审议

选项 A、ⅡB、Ⅰ、ⅡC、Ⅱ、ⅤD、Ⅲ、Ⅴ

答案A

解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1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本办法第5章规定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简称管理层收购)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8条规定情形,或者最近3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收购本公司。Ⅱ项,本次收购应当经当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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