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
天天题库
2019-12-17
41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
选项
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但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的,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向第三人(次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次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人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议(书面或者口头)。如果次债务人在15日内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的,可以对次债务人强制执行。如果次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则对次债务人不能强制执行,且无需审查其异议是否成立。当然,次债务人对债权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仅提出缺乏清偿能力,或者与申请人没有直接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不构成异议。最后,代为申请执行只能代位一次,不能再代位。结合本案,A选项错在一个细节,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是收到通知后15日,而不是30日:B选项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原则上是书面形式,但允许口头,跟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不一样,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只能书面,不能口头,故B选项错误;只要第三人对履行通知提出异议,法院就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不对异议进行审查,因为执行程序不解决纠纷,故C选项错误:代位执行只能一次,不能对第三人的债务人再代位执行,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P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中,可用资格预审公告代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不再单独发布
按照《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承包人
某公司希望5年后有1000万元资金,年复利率i=10%,试问现在需一次存款()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合同。
某县建筑公司承揽了某市商品开发住宅的工程施工任务,已知直接费为1000万元,间
某公司发行总面额为800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12%,发行费用率为4%,发行价格
某航空公司的航空支线将一些小城市同主要的航空港连接起来。一条航空支线每月的最大运
关于预算单价法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程序,下列排序中正确的是()。
某公司贷款1000万元,年复利率i=10%,试问5年后连本带利一次需支付(
某公司销售额为8000万元,固定成;为1000万元,变动成本为5000万元,流
随机试题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使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
调配塑料加入单体时,粉和液按重量的比例是( )。 A.1~1.5:1
吴茱萸汤的主治证候中不会出现 A.畏寒喜热 B.呕吐涎沫 C.头痛 D.
下列税费中,应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是()。
能和多种降糖药及胰岛素任意搭配,但与磺酰脲类药合用会增加低血糖风险的药物是
关于隔离开关的使用方式,正确的是()。 A.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
关于招聘的含义,正确的陈述是( )。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一次英语课上,教师带领学生复习单词,为了检测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让竖排的每一位学生挨个背诵单词,轮到小新同学了,他没有像前面几...
具有耐臭氧耐油的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是( )。A.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B.PVC防水卷材C.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D.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的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它具有()的特点。A.可以记名、挂失B.无纸化交易C.交易成本低D.交易效率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