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
Freeti
2019-12-17
16
问题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D: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
BC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详解】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即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后,犯罪结果并没有发生,行为人也认识到结果还没有发生,认识到还可以继续实施犯罪,但基于某种动机自动放弃继续侵害的,成立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本案似乎属于这种情形,实则不然。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还可以继续实施犯罪”,由此可见,这种情形下犯罪中止的成立仍然要求中止的自动性和中止的彻底性。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对于其中的“能”与“不能”,一般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进行判断。一方面,在犯罪预备阶段以及实行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即不再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该行为。另一方面,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分子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希望得逞的意志并没有改变与放弃,故未得逞是与其犯罪意志相冲突的。在本案中,甲打了乙一枪之后,发现其身着防弹背心,遂逃离现场。但从甲当时的言语中可清晰地认定:甲并未彻底放弃杀害乙的意图,一有机会其仍会杀害乙;另一方面,阻止甲继续实施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乙身上的防弹背心,也就是说甲放弃犯罪是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由此可见,甲不构成犯罪中止,却构成犯罪未遂。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的行为尽管没有造成乙死亡的实际后果,但他事先并不知道乙身着防弹背心,其射击乙的行为完全可能造成乙死亡的危害后果,故已构成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D项错误。故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R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共用题干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
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
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
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
随机试题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以经营租赁业务为主。(??)
经产妇,28岁。合并风湿性心脏病,现妊娠38周,心功能Ⅰ级,规律宫缩7小时来院,
五行中,\"水\"的\"子\"行是 A.金 B.木 C.水 D.火 E.土
外加剂检验中,掺高性能减水剂或泵送剂的基准混凝土和受检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
11338x25593的值为()
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者革命是结合...
退行性核左移可见于A:急性失血性贫血B:再生障碍性贫血C:溶血性贫血D:急性化脓性感染E:急性中毒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拆除工程施工( )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