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明公司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属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 ( 1 ) 向境内甲公司提供水产品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58.4...

admin2020-12-24  0

问题 途明公司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属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
( 1 ) 向境内甲公司提供水产品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58.4万元;向境内乙公司提供客运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7万元;
( 2 ) 提供国际运输货物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50 万元;
(3 ) 销售本公司使用过的货车,取得含税收入10. 3 万元,该货车是2007年4 月购入,购入价为40 万元;
( 4 ) 购买客车、货车用汽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0 万元;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记载的价税合计为23. 2 万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途明公司2019年11月应纳(留抵)的增值税为( )万元。

选项 A.27.43 B.14.2  C.5.3   D.10.8

答案A

解析本月的销项税额为77.23 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的应纳增值税为2 000元,也就是0.2万元,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由于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取得的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故途明公司2019 年11 月应纳增值税= 77. 23 +0. 2 -50 = 27. 43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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