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居业务。2019 年 3 月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整体出售一幢位于乙市的酒店式公寓,总价款为 16500 万...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甲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居业务。2019 年 3 月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整体出售一幢位于乙市的酒店式公寓,总价款为 16500 万元。该公寓楼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本月无其他经营收入。
(2)该公司转让时无法取得该酒店式公寓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定(暂不考虑印花税)。
(3)该公寓楼于 2016 年 6 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1000 万元,税额 1210 万元,价税合计 12210 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 330 万元,取得契税完税凭证;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 1058.75 万元、装修支出 1000 万元。
(4)本月租入甲市一幢楼房,按合同约定支付本月含税租金合计 10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该租入楼房 50%用于企业经营,50%用于职工宿舍。
(5)本月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 1100 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允许计算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277.94
B.295.56
C.595.56
D.0

答案C

解析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可以扣除项目金额=11000×(1+3×5%)=12650(万元)。 增值额=16500÷(1+10%)-12650-364.80=1985.20(万元),增值率=1985.20÷(12650+364.80)=15.25%,适用税率为30%,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985.20×30%=595.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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