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

shuhaiku2020-05-20  21

问题 下列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B.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C.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审核D.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选项

答案ABC

解析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是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取证、送达诉讼文书、移交物证书证等,但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所以A当选。《刑诉解释》第413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所以BC正确。《高检规则》第689条规定:"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在不违背有关条约、协议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可以按惯例或者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但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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