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在M市,2018年1月发生如下事项: (1)销

shuhaiku2019-12-17  15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在M市,2018年1月发生如下事项:(1)销售自产的建筑用的砂、土、石料,取得货款429.9万元(含增值税),取得运输装卸费114.33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工程设备1000万元用于开采砂、土、石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70万元。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2)购进办公用品一批,进项税额为3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国外进口一台设备,经市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2)事项(2)中,甲公司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要说明理由。(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进口设备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事项(1)应缴纳的增值税=(3429.9+114.3)÷(1+3%)*3%=103.23(万元)。注: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的,按3%计算增值税,且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理由: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事项(3)甲公司进口设备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500*(1+10%)*17%=93.5(万元)。注:进口产品缴纳增值税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完税价格*(1+关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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