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按3:3:2:1:1,下列

Freeti2019-12-17  13

问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按3:3:2:1:1,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戊以其劳务出资,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出评估定价B:乙以其“妈妈笑”商标使用权出资,则该商标权属于合伙企业C:合伙企业清算前丙私自将其出资的汽车卖给刘某,如果刘某不知道其是合伙企业财产,则刘某可以取得汽车所有权D:甲以现金出资,丙以汽车出资,丁以房屋使用权出资,则甲的现金、丙的汽车以及丁的房屋属于合伙共有

答案C

解析【考点】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详解: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即劳务出资必须经过评估,但具体是由合伙人协商确定,还是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需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因此,A项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人以现金或者财产所有权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出资人不再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人退伙或者合伙解散时,合伙人只能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收回出资的价值量。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这些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仍然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只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合伙人退伙时有权要求返还原物。因此,B项中,乙以商标使用权出资,商标权本身仍归乙享有,B项错误;D项中,丁以房屋使用权出资,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丁,房屋并不是归合伙人共有,故D项错误;C项中丙出资的汽车归合伙人共有,丙又擅自将汽车转卖,买主刘某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故C项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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