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
昕玥
2019-12-17
53
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的时间效力。 A项,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1997年刑法规定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则是对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次适用。很显然此处“可以”重于“应当”,对行为人应该适用旧法(更有利)。故A项正确。 B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罪名,此前同样的行为并没被规定为犯罪。但B项不涉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为此罪的犯罪行为是“拒不支付”,而不是“拖欠工资”,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后,只能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处理此案。故B项正确。 C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罪名,在此之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刑法修正案(八)》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一般情况下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高于一般故意伤害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对于《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应该按照旧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C项错误。 D项,扒窃构成盗窃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规定,没有规定数额和次数。根据1997年刑法,构成盗窃罪,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据此,明显比旧法的规定降低了起刑点,加重了处罚,即新法重于旧法。所以2011年4月30日以前扒窃,但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适用旧法,不构成盗窃罪。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x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材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D每组图形中第一和第三个字母都有一个封闭区域,第二个字母是开放图形,根据这一规律排除A、C。再根据每组的最后一个字母是下一组的第一个字母,排除B。故本题选D。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2014年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占上半年的比重与去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2012年,黄山市全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641.3万人
根据下面内容,回答题 2014年前4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8.1万亿元人民币,比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建筑企业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2012年,浙江省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46亿元
根据上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与2011年相比,2014年该地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在总就业人员中占比为(
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3869.29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2.02%。
随机试题
《行政复议法》旨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 )
当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A.具有两端开口的病理性通道 B.只有一端开口的盲管 C.表面或粘膜上皮坏死
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
(2009年)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正常情况下,外观性状为粉红色澄明注射剂是
A.主要在肝内合成 B.主要成分是乙酰乙酸 C.只能在肝外组织利用 D.合成酮体的酶系分布于肝细胞的线粒体内A.主要在肝内合成B.主要成分是乙酰乙酸C
根据《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有关处罚的基本规定,通信工程的建设单位有()行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
路基行车带压实度不足的原因不包括()。A.不同类别土混填B.路堤填料为级配较好的粗粒土C.压实机械与填土厚度不匹配D.含水量偏离最佳含水量
共用题干 TinyInvadersThehumanbodyistrulyamazing.Itallowsustosense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