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公司股东大...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公司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
(3)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4)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5)2016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7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3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6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7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监事李某持有800股,将800股一次性卖出去。

根据资料(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 公司合并后,乙公司的债权. 债务,由甲公司承继
B. 如果股东大会通过本方案,则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
C. 如果股东大会通过本方案,则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60日内公告
D. 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答案AD

解析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对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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