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admin
2020-12-24
58
问题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郑某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向吴某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B.郑某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C.郑某主张其与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D.郑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对孙某享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向孙某发出履行债务通知
答案
A
解析
代位申请执行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议,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则不得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当然,第三人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者自己与申请人之间无直接法律义务关系的不属于异议。综上所述,A选项是对履行通知效力的表述,表述正确。B选项第三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法院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选项错在“经审查”的表述上。C选项第三人郑某主张其与申请人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异议,不影响履行通知的效力,表述错误。D选项考查不得再代位的规定,即该第三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G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 )A.公司债券B.企业债券C.可交换公司债券D.短期融资券
社会政策具有( )。A.强制性B.具体性C.权威性D.严肃性E.规范性
社会保障的特点包括()。A.社会保障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B.社会保障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C.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D.社会保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用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融资。贴现率升高,意味着货币政策制定者这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是()。A.市场过热B.市场萧条C.市场不冷不热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银监会应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A、30天B、2个月C、3个月D、6个月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A.公司债券B.企业债券C.可交换公司债券D.短期融资券
下列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 )。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针对性
下列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针对性
国债是国家按照()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实现宏观调控和财政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A.无偿性B.有偿性C.强制性D.综合性
减税免税的形式不包括( )A.法定减免B.特案减免C.强制减免D.临时减免
随机试题
发放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商业银行应根据______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时企业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A.企业的营业执照
滑坡地段排除地下水的措施有()。
根据人口机械增长率是指某地某时段内迁入与迁出人口数的差值与总人口之比。下图为
试题六I、土建工程 【背景资料】 某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层数三层,首层
下列有关预压法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在社会工作督导过程中,督导者向被督导者提供教育训练,在督导过程中,更强调学习的过
6个月~6岁健康儿童的血红蛋白值的低限是() A.90g/L B.100g/
在司法审判中.所谓肯定性误判.是指把无罪者判为有罪。否定性误判是指把有罪者判为无
甲、乙、丙、丁均是某煤矿企业的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如果强令甲冒险作业并危及其人身安全,甲有权拒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