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真题)甲欲杀乙,乘乙与朋友在餐馆聚会,向其投掷自制炸药,炸药爆炸后没

tikufree2019-12-17  20

问题 (2008年真题)甲欲杀乙,乘乙与朋友在餐馆聚会,向其投掷自制炸药,炸药爆炸后没有伤着乙,却致与乙一起聚餐的丙当场死亡,丁、戊受重伤。甲的行为应以(  )。A.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B.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C.爆炸罪定罪处罚D.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爆炸罪并罚

选项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爆炸罪及其与其他类似犯罪的区别、罪数。爆炸罪是以爆炸的方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故意杀人罪也可以以爆炸的方式实施。以爆炸的手段实施杀人行为,是构成爆炸罪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加以区别。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构成爆炸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又因为爆炸罪在我国刑法中包含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在内,同时,又因为爆炸而致人重伤、死亡、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不应构成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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