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

Freeti2020-05-20  20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该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律责任的竞合可以赋予当事人选择请求权B.该条文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C.如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免责事由D.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也可能出现法律责任的竞合

选项

答案ABC

解析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按重者处之。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经被追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时应适当考虑折抵。目前在实践中,法律责任的竞合较多的是指民事上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对这种法律责任竞合的性质及法律上如何处理,理论上存在争议,各国的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禁止竞合,规定不得将违约行为视为侵权行为,从而不产生责任竞合问题;有的则允许或有限制地允许竞合,而赋予当事人选择请求权,故A项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故B项正确。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免责形式: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自首、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故C项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特点为:(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别追究,不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数个法律责任可以被其中之一所吸收,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或可以并存,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当责任主体的数个法律责任既不能被其中之一所吸收,也不能并存,而如果同时追究,显然有悖法律原则与精神时,就发生法律责任间的冲突,产生竞合。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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