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680m2,地下二层,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4),建设单位分...

admin2020-12-24  18

问题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680m2,地下二层,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4),建设单位分别于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率下列事件:
事件一: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和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分包单位。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事件二:室内卫生间楼板二次埋置套管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与楼板同抗渗等级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完毕后,从下午5:00开始进行蓄水检验,次日上午8:20,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提出异议,不予验收。
事件三: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进度计划双代号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周)
事件四: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C的实际施工时间为35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进度为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期索赔21天的要求。

1(主观题)
分别指出事件一中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2(主观题)
分别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3(主观题)
针对事件三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写出其计算工期、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分别计算工作C与工作F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单位:周)。
4(主观题)
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天数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不妥之处一: 分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不妥。 正确做法: 分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承包单位,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给监理单位审批。 不妥之处二: 没有进行专家论证不妥。 正确做法: 应该进行专家论证。因为基坑开挖深度大于5m. (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是深基坑) 2、不妥之处一: 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与楼板同抗渗等级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不妥。 正确做法: 应采用比楼板抗渗等级高一级别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 不妥之处二: 从下午5:00开始进行蓄水检验,次日上午8:20,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不妥。 正确做法: 应在次日下午5:00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因为蓄水检验不得少于24h) 3、(1)计划工期:14周 (2)关键线路:A→D→E→H→I和A→B→E→H→I (3)C工作:总时差:3周;自由时差:2周 (4)F工作:总时差:1周;自由时差:1周 4、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期索赔21天不成立。 理由是:C工作实际施工时间为35天,比计划时间多了21天,但C工作有21天的总时差,不影响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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