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条文、法律语言和法律规则的说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法律语言的开放性使得法律解释成为必要 B.《刑法》第刃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关于法律条文、法律语言和法律规则的说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法律语言的开放性使得法律解释成为必要
B.《刑法》第刃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是一个非规范性条文
C.法律条文的表述要遵循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因此法律条文须包含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法律人通过术语来理解和运用法律语义,法律术语可以是理解语义的工具,但其本身不足以成为法律人理解的对象

选项

答案AB

解析A、B 考点:法律条文、法律语言、法律规则 讲解:法律语言的开放性导致歧义和模糊的产生,所以法律解释成为必要,故A项正确。《刑法》第卯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是对于专门术语的规定,其内容是技术性内容,是一个典型非规范性条文,故B项正确。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这三者在逻辑结构上缺一不可,但法律条文不一定必须包含这三者,法律可以通过数个条文来包含这三者,即“数文一义”。故C项错误。 法律人通过术语来理解和运用法律语义,法律术语可以是理解语义的工具,不仅如此, 在理解和运用的过程中,这个工具本身也需要法律人对其进行理解,在这个意义上,语言又成为法律者工作的核心对象。比如法律人通过术语来理解和运用法律语义,同时术语本身就 需要理解,所以法律术语既是理解语义的工具,其本身又成为法律人理解的对象。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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