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除犯罪事由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7

问题 关于排除犯罪事由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在医院昏迷不醒,医生在无法联系患者家属且无法征得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为了救助甲的生命而对甲采取了医学上所承认的、客观上伤害甲(对甲进行了截肢)的治疗行为。医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与推定承诺的竞合B:幼童乙生活在贫困家庭,丙征得乙父母同意,将乙卖至富贵人家。丙的行为得到了乙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属于有效的被害人承诺行为,因此不构成拐卖儿童罪C:丁遭到仇人追杀,情急之下夺过孙某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骑上就跑,孙某被摔骨折。丁之后为隐瞒事实,将摩托车予以毁坏。丁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之后毁坏摩托车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的后续行为,不成立犯罪D:戊对李某的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实施正当防卫,路过的己误以为戊正在故意伤害他人,而对戊实施暴力行为。结果戊将己打伤,己也将戊打伤。戊、己两人互伤的行为都不具有正当性,属于假想防卫

答案ABCD

解析【考点】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详解:选项人中,医生的治疗行为属于正当业务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如果甲是清醒的,其为了保命也会同意医生对其截肢的,因此医生的行为属于正当业务行为和推定的承诺的竞合。故,选项A错误。拐卖儿童罪属于被害人承诺绝对无效的犯罪,因此即使得到了其父母的有效承诺,也是无效的被害人承诺行为,丙仍然构成拐卖儿童罪,选项B错误。丁为了逃避仇人追杀而夺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当其脱离危险后,已不具备危险的现实性,其毁坏摩托车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选项C错误。由于戊之前的正当防卫不属于不法侵害,因此己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而不法侵害包括无过失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对假想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因此戊伤害己的行为,依旧属于正当防卫。选项D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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