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合伙企业有孙某、唐某、赵某三名合伙人,为经营合伙事务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货物运输

天天题库2019-12-17  23

问题 甲合伙企业有孙某、唐某、赵某三名合伙人,为经营合伙事务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货物运输。1年后孙某、唐某私下商量决定卖掉该车并平分剩余款项,于是二人趁赵某出国度假的时候,将该车出售给牛某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孙某、唐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对货车的所有权B.如果牛某善意取得了该车所有权,孙某、唐某应赔偿赵某损失C.如果牛某非善意。则转让行为无效D.孙某、赵某有权对货车进行出卖

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部分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法律后果问题。《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共有人的意思处理,但不能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否则,少数共有人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孙某、唐某未征求张某的意见,擅自处分共有物,侵害了张某的份额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赵某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如果受让人牛某基于善意,可因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GW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