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核算
甲公司2010年4月5日销售商品给乙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税款6.8万元,该商品成本为25万元。按销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2010年10月5日前支付货款,但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乙企业尚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对该项货款计提了2万元的坏账准备。2011年2月15日,经过协商,甲公司同意乙企业以一台设备偿还债务。该项设备的账面原价为35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设备的公允价值40万元(假设转让该设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且不考虑与该项交易相关的税费)。设备于2011年3月10日运抵甲企业,甲企业发生安装费2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提取坏账准备、债务重组、取得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编制乙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债务重组的核算甲公司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收账款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50000
贷:库存商品250000
(2)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
贷:坏账准备20000
(3)借:在建工程400000
坏账准备20000
营业外支出48000
贷:应收账款468000
借:在建工程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借:固定资产402000
贷:在建工程402000
乙企业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350000
借:应付账款46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000
营业外收入68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