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单位办公楼建筑面积24000m2,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式

昕玥2020-05-20  21

问题 <P>背景</P><P>某单位办公楼建筑面积24000m<sup>2</sup>,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式基础,地下2层,地上15层。基础埋深8.4m,地下水位-2.6m,现场地坪标高-0.8m。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立即对基坑进行了验槽,并对基底进行了钎探。发现有部分软弱下卧层,施工单位于是针对此问题制定了处理方案并进行了处理。基础工程正常施工,基础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填土施工前,施工单位按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处理。回填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亦按要求进行检查,其结果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P><P>问题:</P><P>1.本工程基坑工程中哪些分项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说明理由。</P><P>2.基坑验槽时应观察的重点是什么?由施工单位对软弱下卧层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P><P>3.指出该工程验槽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P><P>4.施工单位应如何控制土方回填的质量?</P>

选项 <P>1.本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由:本工程基坑深度为“8.4m-0.8m+垫层厚度”,约7.8m,超过了5m。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P><P>2.(1)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2)施工单位对软弱下卧层处理不妥。理由:在验槽时,如有异常部位,施工单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P><P>3.该工程验槽做法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分别如下:不妥之处一: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就进行验收不妥。理由:规范规定验槽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不妥之处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基坑进行验槽不妥。理由:规范规定基坑验槽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验槽。</P><P>4.土方回填质量控制要点:(1)回填材料的粒径、含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积水,挖出淤泥,验收基底高程。(3)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经试验确定。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冬季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预留沉降量比常温时适当增加。土方中不得含冻土块且填土层不得受冻。</P>

答案

解析<P>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中的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P><P>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基坑验槽方法中的观察法。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的破坏;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P><P>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基坑验槽的程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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