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品生产企业利用回收玻璃瓶重新灌装大输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本事件的处理,正确的有()。A. 应按劣药论处 B. 应按假药论处 C.

admin2020-12-24  29

问题 某药品生产企业利用回收玻璃瓶重新灌装大输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本事件的处理,正确的有()。

选项 A. 应按劣药论处
B. 应按假药论处
C.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这些玻璃瓶
D.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选择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Ywa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