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伪造甲公司的工作证、授权委托书、公章,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钢材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B.甲公司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朱某伪造甲公司的工作证、授权委托书、公章,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该钢材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B.甲公司拒绝追认的,该买卖合同确定无效,不知情的乙有权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朱某赔偿,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代理行为有效时所能获得的利益
C.甲公司追认的,该买卖合同自追认到达朱某或乙公司时生效
D.在甲公司追认生效之前,乙公司可以撤销该合同

答案C

解析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A 选项正确,不当选;②《民法总则》第171 条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所以B 选项正确,不当选;③甲公司的追认具有溯及力,溯及到合同订立时生效,而不是追认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所以C 选项错误,当选;④《民法总则》第171 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所以D 选项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j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