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雷与赵欣因感情不和准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下列材料中属于离婚登记必须提交的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余雷与赵欣因感情不和准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下列材料中属于离婚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是()。

选项 A:本人的结婚证B: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C:居委会出具的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明D: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E: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答案ABE

解析《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的结婚证;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l4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