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
题库总管
2019-12-17
79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15条的规定,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甲公司作为丙公司的合资方的合法权益。甲公司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项是应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时,丙公司未参与,属于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况。因此,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的3个月内起诉。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条的规定,甲公司对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而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故C项错误。依据《证据规定》第22条以及《行诉解释》第23条,法院有权就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依法调取证据。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t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 张小姐于2014年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生死两全险,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
共用题干 我国某贸易公司A与美国公司B签署出口某大型机械设备的合同,其中大型设
共用题干 时先生,现年32岁,某公司业务经理,年薪5万元。妻子冯女士,某公司文
共用题干 某厂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保险合同,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
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非免税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
用市盈率指标分析股票投资价值的高低时,不可以用于不同行业公司间的比较。()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同的情况下一旦公司经营失败,则()。
王某与刘某共同组建一个公司,两人各占一半的份额,那么王刘二人对该公司的财产形成共
下列企业形式符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等特点的是()。
王某是一家股份公司的股东,现向你咨询有关股东撤出公司的份额的相关事宜,你可以告诉
随机试题
关于检验的灵敏度和特异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特异度是指受检者中有病而获阳性
新生儿抚触的时间最好选在 A、清晨空腹 B、饭后即作 C、睡眠时
2011年上半年,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8065亿元,同比增长29.3%,
血中胆红素主要来源于
乳前牙唇面、邻面龋较快发展成围绕牙冠的广泛性龋的是
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 )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A.高于B.低于C.等于D.以上都有可能
门静脉高压症合并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手术治疗的最主要目的是A.提高抵抗力B.防止肝癌发生C.减少腹水D.预防上消化道出血E.防止肝功能衰竭
下列哪一项不是乳牙拔除的适应证A.牙冠破坏严重,无法修复的乳牙B.替换期,牙根吸收1/2以上,不能做根管治疗者C.根尖周炎症侵及恒牙胚,或恒牙牙根已形成3/
下列关于结构式叙述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受到考评者文字水平的限制B.不受考评者实际参与考评时间的限制C.这种方法要有被考评者参与D.采用一种
()战略实施模式中管理者担任指导者的角色,通过对员工的灌输使战略得以实施。A.指挥型B.变革型C.合作型D.文化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