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61
问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选项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纠纷的解决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选项 B 正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选项 C 错误。《仲裁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据此可知, B 市东城区是不设仲裁委员会的,钟阳和林剑的仲裁协议中没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因此不能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选项 D 正确。《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0PMs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长2km,与现况道路正交,合同工期为2015年6月1日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5年4月25日时,该
兄弟二人年龄都在10与90之间。他们把彼此的年龄“组合”起来,即将一人
零点集团针对全国30个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进行了“中国
零点集团针对全国30个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进行了“中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2年以来,受
201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2月底,环保部相关部门公开的谈L市主要领导
从2013年3月到2015年7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10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
随机试题
中商华联贸易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2918123)代理湖南长沙家佳纺织有
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
通过增加外周组织对葡萄糖摄取、抑制糖异生,从而降低血糖的药物是
英国剑桥大学的史蒂芬·霍金教授是当代国际著名物理学大师,也是杰出的科普作家。他1
当牙周病处于活动期时,有关龈下菌斑的描述错误的是()A.可动菌成为非附着菌斑的优势菌B.非附着菌斑体积增大C.革兰阴性细菌成为非附着菌斑的优势菌
关于细菌性肝脓肿,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大部分是胆源性肝脓肿B:致病菌多为G+球菌C:脓液多为棕褐色D:多由于溃疡性结肠炎所致E:手术引流是唯一有效的方法
尿甜,并散发烂苹果气味者属于A.消渴B.湿热C.寒湿D.肠中郁热E.胃热
男,47岁。既往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病史10余年,1月前出现右上腹隐痛不适。查体:右腹部膨隆,可扪及质地坚硬、表面凹凸不平的肿块,移动性浊音阳性。腹腔积液...
共用题干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48岁,某学校教师,班主任。案例介绍:求助者是业务很优秀的老师,在某重点中学担任班主任。求助者今年暑假外出游玩时发生车...
配股是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一种方式下列关于配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配股价格一般采取网上定价方式确定B.配股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会减少老股东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