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5万元,并用价值30万元的汽车为乙设立质权。后乙向丙 借款20万元

书海库2020-05-20  18

问题 甲向乙借款15万元,并用价值30万元的汽车为乙设立质权。后乙向丙借款20万元,并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向丙交付汽车设定质权。在交付时,乙向丙出示了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并告知丙自己是该车的质权人。一年后,甲未能清偿对乙的债务,乙也无法清偿对丙的债务,丙拍卖该汽车得款30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对拍卖汽车的价款有权优先受偿20万元B.丙对拍卖汽车的价款有权优先受偿15万元C.若汽车在丙处毁损灭失,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D.若甲对乙的债务先于乙对丙的债务到期,甲有权向丙清偿债务并取回汽车

选项

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责任转质。转质分为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两者的区别在于质权人的转质行为是否得到了出质人的同意。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责任转质,且乙已告知丙自己是质权人而非所有权人,因此丙是继受取得转质权而非善意取得质权。转质权的各项内容仍应受到原质权的拘束。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选项D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17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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