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
恬恬
2019-12-17
35
问题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假设人民法院要向M国甲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杰克正好来到中国,则可以向杰克直接送达该文书B、如果中国律师王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王某送达C、如果甲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则把文书送达给该代表机构须甲公司的特别授权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答案
AD
解析
【考点】涉外法律文书送达。详解:《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故A选项正确。B选项“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意味着:对于诉讼代理人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事项,授权委托书虽然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有权,但也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无权。《涉外送达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了“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即“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现为第267条)第4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据此,由于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王某即为有权。故B选项错误。《涉外送达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故并不是只能向该公司在我国境内的经特别授权的代表机构送达,C选项错误。《涉外送达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0pys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条件?
()是查处基金违法案件的基础。
在审理甲交通肇事案件的过程中,甲与被害人和解,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
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对台湾翔宇公司与上海宝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了生效判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以下哪些级别的人民法院可以审理第一审涉外商事案
随机试题
某大型金融集团的员工养老金计划受托人为其子公司—某养老基金信托公司,在金融海啸期
隧道施工监控量测是指隧道施工过程中使用各种类型的仪表和工具,对围岩和支护衬砌变形
不属于干式电抗器例行巡视内容的是()
《变电运维管理规定第18分册高压熔断器运维细则》:安装时间超过()年的电容器户
净资产收益率高,反映了()。 A、公司资产质量高 B、公司每股净资产高
女性,56岁,外阴痒1周,白带乳块状,镜检发现真菌菌丝。合理的处理是A.阴道内放置咪康唑栓B.阴道内放置甲硝唑栓C.阴道内放置己烯雌酚栓D.外阴应用氢化可
区别血尿和血红蛋白尿的主要方法是A.尿沉渣镜检B.隐血试验C.乳糜试验D.尿三杯试验E.加热法
缺铁性贫血的改变顺序是A.低血清铁—骨髓贮存铁减少—贫血B.低血清铁—贫血—骨髓贮存铁减少C.骨髓贮存铁减少—贫血—低血清铁D.贫血—骨髓贮存铁减少—低血
()方法的质量取决于决策者对运输车辆、客户地理位置与交通路线情况的掌握程度和决策者的分析判断能力与经验。A.经验判断法B.启发式方法C.逐次逼近法D.扫描
某企业对销售主管进行绩效考核,在听取个人述职报告后,由销售部经理、其他业务主管以及销售员对每位销售主管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价,然后综合分析各方面意见得出每位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