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

恬恬2019-12-17  21

问题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B.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占有时间C.交付不会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D.交付前材料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答案A

解析考点:订购产品的交付。选项B错误,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选项C错误,产品交付的法律意义是,一般情况下,交付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选项D错误,与所有权转移相对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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