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2014年)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2014年)
shuhaiku
2019-12-17
59
问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2014年)
选项
A.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B.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C.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证据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帮助毁灭证据罪。 AC项,共犯人为共同的犯罪证据进行毁灭的,属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范围包括毁灭行为、教唆他人毁灭证据的行为、为他人毁灭证据提供便利的行为,所以教唆他人毁灭证据的,属于此罪的范围。所以A项因为共同犯罪而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C项则是明显的帮助毁灭证据罪。故A项不当选,C项当选。 B项,甲为防止丙作证而将丙派往境外工作的行为确实会给调查取证带来不便,但是,这一行为本身并未改变丙知晓乙犯有重大贪污罪行的事实,而且目前国际交通便利,即使将丙派往境外工作,丙也可以再回国作证。甲的行为不属于“毁灭”证据的行为,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故B项不当选。 D项,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毁掉,似乎是得到了被害人承诺,但是帮助毁灭证据罪本身侵犯的法益并不是被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而是公正审理案件的司法秩序利益。所以,不论是有利于当事人的、还是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毁灭其的行为都是帮助毁灭证据罪。还可以解释为,对此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即对彼方当事人不利,对其进行毁灭的,是成立对彼方当事人的“帮助毁灭证据罪”。故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1R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
2006—201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 根据材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6—201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 201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同
2014年1—6月全国及部分省市糖果产量统计表 2014年6月,糖果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2014年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占上半年的比重与去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建筑企业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01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13.5万亿元,同比增长7.9%,比上年回落1.6个
201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13.5万亿元,同比增长7.9%,比上年回落1.6个
201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13.5万亿元,同比增长7.9%,比上年回落1.6个
与2011年相比,2014年该地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在总就业人员中占比为(
随机试题
食用加碘盐的方法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措施属于 A.一级预防 B.二级预防
(23-25题共用题干) 患者男,33岁。因发现颈部淋巴结肿大3个月就医。无低
有关肠息肉病的叙述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色素沉着息肉综合征属于错构瘤,不可
梯度回波序列的主要优点是 A.提高图像信噪比 B.提高空间分辨率 C.增加
股权投资基金要了解企业的日常经营情况,并对其进行指导或咨询,实现有效的沟通,通常
某企业的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为10%,所得税税率为40%,股东比债权人承担更大风险所
某男,25岁,因腹泻就诊。症见腹痛肠鸣,泻下粪便臭如败卵,伴有未消化食物,泻后痛
男性,32岁,5天来眼睑及下肢水肿入院。6年前患病毒性乙型肝炎。查体:BP14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如图B.如上图C.如上图示D.如图所示
慢性肾盂肾炎的肾呈现 A凹陷性瘢痕伴脓肿形成B颗粒性固缩肾 C蚤咬肾D大内肾E大红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