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

admin2020-12-24  26

问题 (2018年)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且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与国务院商务部出台的某规章相冲突。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
B.函告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
C.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D.函告行为属于一种通知行为
E.函告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一种

答案DE

解析本题中,开源公司已经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函告对开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属于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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