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学校活动中心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2层,

书海库2020-05-20  14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学校活动中心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2层,采用自然通风。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工程师督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检查混凝土运输单,并做好混凝土扩展度测定等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进场的钢筋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抽样检验了抗拉强度、屈服强度。结构施工至4层时,施工单位进场一批72t,C18螺纹钢筋,在此前因同厂家、同牌号的该规格钢筋已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对此批钢筋仅抽取一组试件送检,监理工程师认为取样组数不足。 事件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该验收主持及参加人员均不满足规定,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事件四:该工程交付使用7d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在对室内环境的甲醛、苯、氨、TVOC浓度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30min后进行检测。在对室内环境的氡浓度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12h后进行检测。

选项 问题:1.事件一中,除已列出的工作内容外,施工单位针对混凝土运输单还要做哪些技术管理与测定工作?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还应增加哪些钢筋原材检测项目?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检验批量最大不宜超过多少?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谁主持?还应有哪些人员参加?4.事件四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1.【参考答案】 还要做的技术管理与测定工作有:核对混凝土配合比、确认混凝土强度等级(标号)、检查混凝土运输时间、测定混凝土坍落度等。 【考点解析】 根据背景资料及事件一的描述,在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前,即表示该配合比首次在该项目投入使用。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7.4.5条,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3)混凝土强度; (4)混凝土凝结时间; (5)工程有要求时,尚应包括混凝土耐久性能等。 由此,当混凝土运送至施工现场时,还应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进行进场复验。 浇筑前应检查混凝土运输单,核对混凝土配合比,确认混凝土强度等级,检查混凝土运输时间,测定混凝土坍落度,必要时还应测定混凝土扩展度,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混凝土浇筑。 2.【参考答案】 (1)还应增加的检测项目有: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2)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检验批量最大不宜超过60t; (3)监理工程师的意见:不正确;理由: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或此批钢筋的检验批量可达120t)。 【考点解析】 (1)针对结构所使用钢筋在进场时的质量控制项目,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2.1条中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对于成型钢筋,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2.2条中规定: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其中,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事件二中针对的是钢筋原材,所以在进场复验时需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五项检验。 (2)事件二中给定的钢筋为热轧带肋钢筋,关于热轧带肋钢筋在常规情况下的组批规则,根据《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第9.2.2条规定: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3)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1.2条规定:钢筋、成型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比常规检验批容量扩大一倍: 1)获得谁的钢筋、成型钢筋; 2)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所以,事件二中,72t钢筋可以按一个扩大的检验批容量进行进场验收。 特别提醒:当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参考答案】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主持应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参加验收人员还应有: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的施工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 【考点解析】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1.0.5条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后进行。也就是说,节能工程按分部工程来进行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15.0.2条第3款中规定: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4.【参考答案】 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和相应的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交付使用7d后,建设单位才委托相关单位对室内环境检测(或没有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就投入使用); 正确做法: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不妥之二:检测甲醛、苯、氨、TVOC浓度时,在房间对外门窗关闭30min后进行; 正确做法:在房间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不妥之三:检测氡浓度时,在房间对外门窗关闭12h后进行; 正确做法:在房间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考点解析】 事件四中,总共描述了三件事,分别是:①该工程交付使用7d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②在对室内环境的甲醛、苯、氨、TVOC浓度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30min后进行检测。③在对室内环境的氡浓度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12h后进行检测。下面逐一进行判断与分析: 针对①:根据常识我们知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而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所有过程验收、专项验收均验收合格,其中也包括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的验收。所以,室内环境污染检测肯定在交付使用之前进行。 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第6.0.1条中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针对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这五项检测指标,其检测环境条件主要分为两类做法,其中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为一类,氡为另一类。 针对甲醛、苯、氨、TVOC浓度检测,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第6.0.17条规定,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夹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根据背景资料,本工程采用自然通风,则检测需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针对③:针对氡(Rn-222)浓度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第6.0.18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本工程采用自然通风,则检测需在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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